1、本人填写《申请书》。
2、社区居委会在《申请书》签署意见并盖章。
3、本人持《申请书》(交七医院)、户口、身份证到武汉市第七医院体检,精神病鉴定需带住院证明和病情诊断书(地址:武昌区中南二路13号,医院门诊五楼开发办公室)体检时间:每周一下午2:00~4:00.
4、由街残联通知符合残疾标准的申办人或其监护人到所辖街道社会事务科领取《武汉市残疾人状况登记表》(一式三份),填写相关内容后在每张表上贴近期2寸彩色登记照,街道残联在《武汉市残疾人状况登记表》(一式三份)盖章。
5、本人(精神残疾可由系亲属代办)携带下列资料于每月15日(星期六、日顺延)到区残联(武昌区三道街5号,联系电话:88874992)办理复检。
(1)户口、身份证;
(2)《武汉市残疾人状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3)近期2寸彩色登记照1张;
(4)精神残疾带病情诊断证明书、两年以上近期和远期病历。
6、区残联依据《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认定残疾类别和分级。
7、报市残联审批,于一个月后,到所辖街道社会事务科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