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证明件:
1、《报到证》;
2、《毕业证》;
3、《居民户口薄》或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
4、省、市大中专毕业生办公室或省、市劳动部门开具的《入户证明》;
5、《户口迁移证》;
6、市人控办出具的“缴费收据”或《武汉市免增城市增容费通知书》。
二、办理程序:
1、持上述证明材料到武昌公安局办证中心(武昌解放路248号)审核;若需交费的毕业生到市人控办(汉口车站路1号)审验交费后,再到武昌公安局办证中心签字盖章;
2、持分局签字盖章的《入户证明》《户口迁移证》、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三张居民身份证照片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