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国家采购与招投标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武汉大学总务后勤部拟对武汉珞珈自强商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珞珈自强超市)共享充电宝机位租赁项目在总务后勤部平台进行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珞珈自强超市共享充电宝机位租赁招标;
2.项目内容:投放共享充电宝共9台。其中,超市一店2台,超市四店1台,超市六店1台,超市七店2台;超市九店1台;超市十二店2台。
3.项目评估价:1.47万元/年;
4.服务商数量:1家。
5.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招标项目清单及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有材料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方视为有效证明文件,且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之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7月2日下午17时止,地点为珞珈自强超市办公楼二楼新零售部办公室(武汉大学工学部田园集贸市场旁)。
报名时应一次性携带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预约进校,现场核查。(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投标人信用现场网上查验)。
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招标文件的,凭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不接受电话报名和网上报名。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上午8时30分;地点同上。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签字或盖章的投标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7月5日上午9时整;地点为武汉大学总务后勤部评标室。
本次采购不组织现场开标会,评审结果在总务后勤部官网进行公告。
六、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张经理
联系电话:027-68776615
武汉大学总务后勤部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