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国家采购与招投标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武汉大学总务后勤部拟对饮食服务中心管理的工学部一食堂的明厨亮灶设备项目在总务后勤部平台进行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工学部一食堂明厨亮灶设备采购
1.采购预算:人民币14万元;
2.采购范围:工学部一食堂明厨亮灶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所列示内容(采购项目清单及技术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响应。
以上所有材料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方视为有效证明文件,且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之内。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2日下午17时止,地点为武汉大学总务后勤部饮食服务中心工程部办公室(梅园二路)。
报名时应一次性携带 “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预约进校,现场核查。(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供应商信用现场网上查验)。
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采购文件的,凭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不接受电话报名和网上报名。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上午8时30分;地点同上。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签字或盖章的采购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7日上午9时整;地点为武汉大学总务后勤部评标室。
本次采购不组织现场开标会,评审结果在总务后勤部官网进行公示。
六、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027- 68755008 13476192983
武汉大学总务后勤部
2024年10月8日